高平市出台《常态化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管理办法(试行)》
《办法》从建强基层组织、提升治理水平、服务人民群众、推进乡村振兴四个方面,规范了退役军人第一书记工作职责;用考勤管理制度、走访调研制度、履职纪实制度、教育培训制度、汇报述职制度、工作保障制度六项制度对退役军人第一书记加强管理。
《办法》指出,退役军人第一书记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评。日常考核由各乡镇(街道)党(工)委负责,主要包括退役军人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后的工作出勤、走访群众、为民办实事等各方面工作开展情况。年度考评由市委组织部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;考评结果存入个人档案,作为提拔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《办法》指出,担任退役军人第一书记的经历,视为基层工作经历。任职期间,认真履行职责,完成工作任务较好,表现优秀的,同等条件下,优先提拔使用。
常态化选派优秀退役军人到村担任第一书记,是高平市在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中的重要举措。《办法》的出台,为常态化选派退役军人第一书记到村工作指明了方向,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,将激励更多退役军人发挥退役不褪色的精神,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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